拖欠工资支付补偿金怎么计算
时间:2023-07-21 07:40:51 5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拖欠工资支付补偿金怎么计算

1.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是按用人单位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算的。但是只有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后仍逾期不付的才需要支付该赔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什么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况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

1.公司主动提出解约并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的;

2.公司进行裁员的;

3.公司因破产、被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而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哪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如下:

1.适用条件不同。补偿金的补偿条件比较简单,强调的是向劳动者倾斜,而赔偿金强调的是对损失的一种赔偿。

2.主观过错不同。补偿金不考虑主观过错,而赔偿金是强调过错责任的。

3.单向或双向不同。补偿金是单向的,而赔偿金是双向的,既有企业向员工赔偿,也有员工向企业赔偿。

4.法律性质不同。补偿金是对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对过错方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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