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是指在准备犯罪之前的行为,包括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等。犯罪预备也称为预备犯,是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行为人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在准备犯罪之前,可以被视为犯罪预备,其中包括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等。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什么是犯罪预备?如何认定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对于犯罪预备的认定,需要考虑其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于犯罪预备,可以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措施,以防止其继续犯罪或者重新犯罪。
犯罪预备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情况,对于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的,可以认定其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预备。而对于具有明显犯罪预备行为,但尚未造成实际危害结果的,可以认定其犯罪预备。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准确认定其罪责和处罚。
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同时,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在认定犯罪预备时,需要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准确认定其罪责和处罚。对于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的犯罪预备,可以认定其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预备。而对于具有明显犯罪预备行为,但尚未造成实际危害结果的,可以认定其犯罪预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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