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患病期间,雇主不得在医疗期内解雇员工,否则不合法。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但合法解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同而有所规定。
在员工患病期间,如果雇主在医疗期内解雇员工,这是不合法的。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雇员工合法。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解雇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权利,使其得到必要的医疗照顾和恢复。因此,解雇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劳动者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必要的医疗期,并在医疗期满后及时安排对工作能力进行鉴定,如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则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给予相应的医疗和生活帮助。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不得在医疗期满后立即解雇员工,这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必要的医疗期,并在医疗期满后及时安排对工作能力进行鉴定。如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则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给予相应的医疗和生活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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