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抗辩权是指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一方主张对方承担某种责任或者履行某种义务,而对方则主张自己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者没有责任。其主要思想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但该项请求权仅限于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2. 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3. 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4. 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合同抗辩权的特点表现在:
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但该项请求权仅限于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三)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四)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抗 辩 权 永 久 性 和 侵 害 可 能 性
抗辩权是指被控告人向法院提出的异议或反驳控告的权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权在审判期间提出抗辩,包括辩护权、自辩权等。这些权利是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有助于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地进行。
然而,在实际司法审判中,抗辩权并非绝对,也存在一定限制。首先,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可以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或开庭前向法院提出抗辩,但若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异议的,则不属于抗辩权范畴。
其次,抗辩权的范围也受到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的限制。在某些类型的案件中,如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抗辩权可能会受到限制。此外,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出抗辩的对象通常是对方当事人,而非法院。
另外,抗辩权的行使也存在一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审判期间可以提出抗辩,但若被告人放弃辩护权,则抗辩权即行终止。
综上所述,抗辩权是被告人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并非绝对,也存在一定限制。在实际司法审判中,被告人及辩护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合理行使抗辩权,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
抗辩权是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并非绝对,也存在一定限制。在实际司法审判中,被告人及辩护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合理行使抗辩权,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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