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劳动部《关于推行职业介绍文明用语和杜绝忌语的通知》〔劳办发(1996)69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职业介绍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职业介绍文明用语50句和职业介绍忌语50句是劳动部提出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的规范用语和服务忌语,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在职业介绍工作中认真贯彻。
二、前台接待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应使用职业介绍文明用语50句开展职业介绍服务,杜绝职业介绍忌语50句等不文明语言,不断提高职业介绍服务质量和精神文明水平。
三、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将“职业介绍文明用语50句”和“职业介绍忌语50句”张贴墙上,接受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的监督。
附件: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推行职业介绍文明用语和杜绝忌语的通知
(1996年4月25日劳办发〔1996〕69号)(略)
全文3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