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一、孕妇的加班具体内容有哪些?
孕妇加班规定的内容是: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加班。用人单位强迫孕妇加班的,孕妇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在物流公司上班每天上十几个小时怎么维权
上班每天上十几个小时的维权办法是:劳动者每天法定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用人单位延长劳动时间的,要与劳动者协商,不得强迫劳动者,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者被强迫加班的,可以通过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三、上夜班不给夜班费合法吗
工作时间超过了每天8小时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相应加班费的。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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