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残程度鉴定的判断依据
时间:2023-04-26 21:30:16 2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规定,依据伤病者于医疗期满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这里的“器官损伤”,是工伤的直接后果,但职业病不一定有器官缺损。这里的“功能障碍”,应以医疗期满后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根据评残对象逐个确定。工伤后功能障碍的程度与器官缺损的部位及严重程度有关,职业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碍与疾病的严重程度相关。这里的“医疗依赖”是指伤、病致残后,于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脱离治疗者。这里的“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a)进食;b)翻身;c)大、小便;d)穿衣、洗漱;e)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a)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b)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

c)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有需要护理者。

一些特殊残情,在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的基础上虽不造成医疗依赖。但却导致心理障碍或减损伤残者的生活质量,在评定残情时,应适当考虑这些后果。所以《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进行致残程度鉴定时,要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

全文5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新时间:2024-01-20 14:15:20
查看职业病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职业病 最新知识
针对工伤致残程度鉴定的判断依据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伤致残程度鉴定的判断依据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