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颁发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如果该年度没有安排休年假的,应该给予职工一定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当年工作的时间进行折算处应该休年假的天数,然后按照天数进行补偿工资报酬;如果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就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所以说退休后如果您的年休假没有休完,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职工在用人单位进行工作时,如果当年度的年假没有休完也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我国《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中规定,单位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且在经过职工本人的同意,在本年度不安排年假,可以在下年度进行休假;或是在本年度职工应休的假期折算出未休完的假期天数,按照工资的300%支付未休假的工资报酬进行补偿,一般情况下年假没有休完都可以得到补偿。
二、辞退员工未休完的年假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
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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