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统一计价的吗
时间:2023-08-08 16:00:42 39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加班费不是统一的价格,不同地区加班时间的费用不同。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过年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

过年加班费的计算如下: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2、按月结工资的的工资计算:春节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节法定假期,也是带薪假期。这3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的300%计算,其他四天是调休放假,所以其他的四天是调休放假,这4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200%的计算;

3、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一般为21.75天。

一、上班时间超过8小时没有加班费违法,具体情况如下:

1、超过8小时还工作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该给加班费,如果不给,这种行为属于违法;

2、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起诉主张加班费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总而言之,过年加班费是以职员的正常工资为基准计算的,具体来说,职员若是在春节期间被单位要求上班,那么职员可以获得三倍正常工资作为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全文9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加班 最新知识
针对加班费是统一计价的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加班费是统一计价的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