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时间:2023-03-04 15:23:01 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者个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且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说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回动条件等情况,损害劳动者重大利益的,劳动者辞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一、实习期辞职不批如何处理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并且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表可以自己写一份。具体的辞职方式分三种情况:

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即时辞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3、劳动者违法辞职的情况。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例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二、主动辞职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主动辞职赔偿的情况是,当用人单位存在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费用、规章制度违法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时,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三项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辞工公司是否有补偿

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是不会有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员工以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说: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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