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工时制国家是怎么规定的加班费
综合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规定如下: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如果一个计算周期内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那么超过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具体来说,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请注意,综合工时制必须经过批准才能实行,未经审批的企业无权自行决定。此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也不得超过36小时。
二、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季度发放合法吗
用人单位按季度结算加班费通常是违法的。
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且本月产生的加班费应计入本月的工资总额。因此,用人单位将加班费按季度发放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并可能要求其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三、综合工时制加班费不给怎么办
如果遇到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和保留证据。加班费的主张需要证据支持,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规章制度、考勤记录、工资条、加班审批表、录音录像、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
2.内部沟通。首先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司沟通,表达自己的关切和需求。
3.投诉和举报。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加班费。
4.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通过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仲裁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和相关的经济补偿。
5.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加班费,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介入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6.法律咨询。可以咨询劳动法律专家或寻求劳工组织的支持,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实际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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