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自愿离职,且公司仍需向员工发出经济补偿通知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经业主同意,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合同。30天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III.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劳动者按照上述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解除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根据第3项终止合同,雇主应根据雇员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半年以下的,按半年支付
劳动者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是违法的。而不是赔偿,,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工作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劳动者发生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终止劳动合同,他应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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