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情况看,当前商业贿赂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1.商业贿赂已经渗透、蔓延到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逐渐成为一种主要的不正当竞争手段,蔓延到各个地区、各行各业。在有些领域商业贿赂甚至已经演变为一种潜规则。
2.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比例很高。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检察机关查办的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贿赂大案达17158件,占贿赂案件总数的54.3%,其中百万元以上的592件;县处级以上贿赂犯罪要案达4452人,这些贿赂案件在性质上大部分是商业贿赂案件。
3.商业贿赂犯罪带有明显的行业、领域特点。从发案领域看,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比较密集、资源比较紧缺、竞争比较激烈、商业利润空间比较大的领域,往往容易成为商业贿赂犯罪的高发领域。中央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电力、电信、质检、环保、体育这15个专项治理的重点部位,都是商业贿赂高发、社会各界关注的领域和行业。
4.商业贿赂犯罪虽然发生在经营活动中,但大多数与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权钱交易有关。一些国家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与不法经营者勾结,以牺牲国家公共利益为代价,大肆索取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从司法机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情况看,检察机关每年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单位的商业贿赂案件都达1万余件,而公安机关2001年以来查办的公司企业人员商业贿赂案件仅2000余件,这表明商业贿赂现阶段主要发生在经营者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必须将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案件作为办案的重点。
5.商业贿赂的隐蔽性非常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商业贿赂是一种人所共知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了掩盖事实、逃避追究,贿赂过程往往十分隐秘,基本上都是行受贿双方一对一进行,既没有旁证也没有其他书证、物证。除了直接送钱、送物,赤裸裸地进行权钱交易,有的还假借促销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服务佣金、提成奖励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形式,变换手法实施商业贿赂。同时,由于受贿方和行贿方都能从中获取各自的利益,行贿方通常不会主动向司法机关举报。从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看,商业贿赂案件同贪污、挪用公款等案件相比,明显具有发现难、突破难、认定难的特点。
全文9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