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存在着“一房多卖”这一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这一行为触犯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若出现“一房多卖”,同时涉及到签订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欺诈行为时,有可能被判定为合同诈骗罪,情节严重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可能需要缴纳罚金或者直接单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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