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支付,单位需支付双倍赔偿金。孕妇在试用期间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等情形下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孕妇有以下情形之一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解除孕妇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如因本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女职工怀孕或者生育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医疗保健措施,对女职工进行在此期间的生活和工作时间的安排。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女职工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其工资的2倍;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其工资的3倍。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若想解除孕妇劳动合同,需谨慎操作,避免违法。如确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与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协商后,可以裁减人员。
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女职工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支付赔偿金。因此,用人单位若想解除孕妇劳动合同,需谨慎操作,避免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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