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记大过,属于行政处分的一种。2、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记大过是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吗
从处理方式来说,政务处分方式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方式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类。也就是说,虽然政务处分和纪律处分有区别,但是之间也有联系,即当一名党员违纪的同时也存在职务违法,其将同时受到纪律处分和政务处分。在监察法出台前,我国对违法违规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惩戒称为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九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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