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等市的市区月最低工资为1810元,小时最低17.5元;贵港、玉林等市的市区最低月工资为1580元,小时最低15.3元;各县月最低工资1430元,小时最低14元。
广东2022年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
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下,广东省2022年已建工会大中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已达76.2%,2021年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8.6%。省人社部门表示,将适时适度调整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并尽快出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据了解,2022年广东省劳动关系保持三升三降一持平的良好态势:即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企业集体合同覆盖职工人数、已建工会的大中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上升;全省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数、突发事件宗数和信访宗数下降;全省劳动争议案件数与2021年基本持平,超过70%的案件通过调解解决。
据广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下,广东省2022年已建工会大中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已达76.2%,2022年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8.6%。
广东省人社部门表示,2022年的工作重点是,修订《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尽快出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尽快出台《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办法》,并适时适度调整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引导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法[20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1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5元;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8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3元;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3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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