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工资扣除标准
时间:2023-06-07 21:20:25 3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旷工工资扣除标准

按旷工日数计算工资,日工资数*天数。如无故旷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如旷工天数符合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则可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二、旷工处罚是在工资中扣除还是单独扣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以上规定,在没有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不能任意扣工人工资,即使要扣除,也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无故旷工的,旷工当日可以不支付工资,扣除标准按实际日工资标准计算。但不能因为旷工而扣除其他工作日的工资。如有扣除,是违法的。

(二)劳动者无故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如果旷工次数较多的,用人单位还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员工辞退。

当然用人单位虽无罚款权,但可以不支付劳动者旷工期间的工资,并且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对旷工的劳动者进行相应的处罚,甚至如因劳动者的旷工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用人单位以旷工等各种名义对劳动者进行罚款而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均是违法的,不论罚款额度是多少。

三、旷工扣工资最多扣多少

劳动法没有旷工一天扣多少工资的,按现行做法,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除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外,不得额外扣工资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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