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入职的单位是什么性质,如国企、事业单位这类企业,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会有要求将入职者的档案调入企业中,这时有档案的入职者要注意了,个人档案不能在没有调档函的情况下私自办理,更不能私自持有个人档案,也会影响入职。如果没有个人档案的话可以补建档案,准备好这些材料:档案丢失证明、学历证明(可复印毕业证或联系学校开具)、历次就业证明、本次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失业原因等,但真办理补办档案的话,需要费一些功夫了。所以一定要在毕业后将档案保管问题解决好,避免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学籍档案去向
大学毕业生的档案通常有三个去向:
1、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这是通常认为最正规的档案流向,但据统计,这种情况大约只占到毕业生档案的10%左右的比例。
2、毕业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两年后户口打回原在地,档案或留在学校,或转到省档案局。在这里需要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许多大学生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这是一种省钱的档案存放方式,其实不是的。这种误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在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不是真正发挥作用“人事档案”,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甚至无法缴纳社会保险,将来也无法计算成为工龄,从而影响养老金的数额计算,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3、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首先必须确定在毕业时是否已签过三方协议,这是学生、学校和工作单位共同签的一个协议书,签了的话,报到证备注栏就不是空白,此时档案会在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没签的话,报到证备注栏为空,默认打回原籍,本科生打到省级人才市场,专科打到市级人才市场,师范类毕业生打到教育主管部门,一般在教育局。可由毕业生自己联系人才市场,把档案转过去保管。如果大学生在毕业时,没有安排好档案的事情,几年过去,个人档案不知去向,在查找时,可根据上面的档案去向,查找相关管理部门下属档案室的电话,告诉接待人员毕业学校和毕业年份通常可查询。另外,与参加工作前最后一个学校的相关部门,原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第一家用人单位等,这些地方通常与个人档案的去向有关系,在这些地方问问。
我国法律中有着明文规定,学籍档案等个人档案都属于机密性的文件,因此个人是不可以私自拆封的,但是如果个人不小心拆封了,也不要着急,可以到学校的相关部门说明情况,要求学校重新密封个人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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