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雇佣员工时,必须与员工签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将被视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在雇用员工时,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合同。但有些单位由于疏忽或其他原因,可能未与员工签订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员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将处于不定期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这种劳动关系。
企 业 未 签 合 同 , 劳 动 者 能 否 随 时 终 止 劳 动 关 系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企业未签合同,劳动者不能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另外,《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要求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若用人单位未在1个月内采取纠正措施,则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在企业雇佣员工时,必须与员工签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违法行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企业未签合同,劳动者不能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另外,《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要求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若用人单位未在1个月内采取纠正措施,则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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