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伤工资按照原来的待遇发放。在受到工伤之后,工伤职工或者是其亲属应该及时把工伤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诊断的证明提交到职工单位,申请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间,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由所在工厂按照每个月予以支付。对于停工留薪期间原来的工资标准的具体确定,各个地区煤是不同的。
一、工伤营养费误工费赔偿怎么算
工伤职工没有营养费,但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没有误工费,但有停工留薪工资。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按之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按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因此,工伤误工费就是停工留薪工资。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按所在地区统筹规定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工伤工资怎么算
工伤工资的计算包括:
1、工伤期间,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劳动者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用人单位应当照常按月支付工资给劳动者;
2、如果伤情特别严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确认,再延长十二个月。
一、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二、工伤的处理部门有: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包括奖金和补助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工伤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工资的组成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各种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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