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可以终止实习协议,但在特定情况下。(1)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通知员工直接终止实习协议:
1;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
③对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当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用人单位也可以终止实习协议,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
①员工因公生病或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签订《企业实习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
(3)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裁员的方式终止实习协议,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依法整顿时,必须裁员;②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必须裁员有必要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1)一般情况下,员工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实习协议;(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实习协议:
①试用期内,员工应通知用人单位提前三天终止实习协议。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不按照实习协议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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