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事实劳动关系有以下特征:
1、实际上已经产生了劳动关系。所谓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付出一定的体力和智力,完成工作内容,创造劳动成果,其成果实际上归用人单位所有。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并非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而进行,则不会形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或者承揽关系。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从属性。这种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人身和经济两方面。
3、欠缺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如果欠缺书面形式,劳动关系客观存在,但欠缺形式要件。此时则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一、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1、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4、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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