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公司后被收购公司职工工资如何处理,原劳动合同有效,原劳动合同由收购人继续履行,因此劳动者的工资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规定: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二)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住址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地点
(5)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等事项,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者出资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而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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