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论哪种情况适用,在上述6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仅需要符合实际情况,还需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法律赋予雇主立即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因为这是工人的过错。但是,当劳动合同终止时,也存在许多风险
为了更好地降低解雇成本,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1.对于第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应事先明确界定并公布“聘用条件”,做好试用期考核工作。一旦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您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雇佣条件。如果试用期满,劳动合同不能根据本条款终止。对于第二、第三和第四种情况,雇主应在其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确哪些情况属于“严重违反”、“严重失职”、“重大损害”和“严重影响”,并将其公布,使工人清楚地知道哪些规定属于立即解雇的情况,以减少雇主在未来可能发生的仲裁或诉讼中的损失率,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对该无效性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也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4.对于最后一个案例,用人单位应了解什么是“追究刑事责任”,即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判决的人,依照刑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免予人民法院刑事处罚。此外,如果工人被劳动教养,雇主可以根据劳动教养的事实终止与工人的劳动合同。
律师提醒:
雇主以雇员的过错为由解雇该雇员。员工应查看是否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是,则该单位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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