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受害人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退休职工受交通事故损害可能有误工损失,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具有劳动能力,现在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工作、收入受到损失的,即使年龄超过60岁,也可以酌情计算误工费。退休人员接受其他单位聘用并获取收入是正当权利,当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减少时,导致退休人员实际整体收入的减少,外聘收入的损失应当认定为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
根据受害人在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的误工时间。受害人由于伤致残持续误工的,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退休职工受交通事故损害是否有误工损失
1、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即使是退休老人,如果老人还在继续从事工作的,也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虽然我国法律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但是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虽然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具有劳动能力,现在因为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工作、收入受到损失的,即使年龄在60岁以上,也可以酌情计算误工费;
2、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是退休人员的,其退休工资不会因发生事故而减少,即不存在误工损失。退休人员接受其他单位聘用并获取收入是正当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当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减少时,导致退休人员实际整体收入的减少。因此,外聘收入的损失应当认定为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时间的确定,通常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情和治疗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误工时间的计算应当从伤者受伤之日起至伤者恢复工作之日止,但不得超过医疗终结时间。医疗终结时间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中载明的伤者需要休息的时间。如果伤者在医疗终结时间内无法工作,其误工时间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中载明的休息时间来计算。如果伤者在医疗终结时间内无法工作,但实际的误工时间超过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中载明的休息时间,其误工时间应当按照实际的误工时间来计算。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确定交通事故导致的十级伤残的误工时间。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前一天。退休职工如果还在工作,可以根据实际误工损失主张误工费赔偿。如果退休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外聘收入减少,误工损失可以认定为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误工时间的计算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情和治疗情况来确定,一般不超过医疗终结时间。如果伤者在医疗终结时间内无法工作,误工时间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中载明的休息时间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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