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局投诉要工资一般是不收费的。当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不需要缴费,劳动者在依法收集后,会立即进行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一、不给工资到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无效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的,也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据相关的法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该要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利对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进行监督,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且还可以责令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二、试用期被辞退工资该怎么结算
试用期被辞退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后,应当立即结清劳动者的剩余工资,工资数额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
用人单位未及时,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对投诉的内容进行审查后,查证属实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要求单位尽快足额向劳动者结清工资;劳动者不愿意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后,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裁决的内容,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三、拖欠工资是怎么赔偿的
拖欠工资的赔偿如下:
1、应该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2、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3、支付1-5倍的赔偿金。
工资拖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是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者举报。
拖欠工资,从应当发放工资之日起即可投诉。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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