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关于员工辞职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法关于员工辞职有哪些规定
1、劳动法关于员工辞职规定:
(1)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
(2)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有违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4)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退和辞职有什么不一样
1、辞职是劳动者主动提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辞退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
2、劳动者辞职,除非是劳动者依据相关法律提出,否则是无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辞退,只要劳动者无过错,一般用人单位都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其中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赔偿金的标准为2倍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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