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是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行政机关警告的期限为六个月。所谓公职人员是指下列人员:(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公务员处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公务员处分期限的设定,一般根据公务员的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对于一般违法行为,可以处以警告或者记过;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可以处以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同时,公务员处分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至两年,但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可以适当延长。在公务员处分期间,公务员应当接受教育、改正错误,不得再从事与其职务有关的工作。
公职人员是指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上述人员在警告期限内可以继续履行其公职。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八条政务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二)记过,十二个月;(三)记大过,十八个月;(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全文8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