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改房?
房改房也可以称作已购公房,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它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
二、房改房二次出售条件
哪些房改房不能上市买卖交易:
1、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改房;
2、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改房;
3、法律、法规以及市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房改房;
4、党政领导干部购买或者集资建造的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房改房;
5、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房改房;
6、已列入近期规划改造范围,户籍已冻结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改房;
7、购房贷款尚未还清,所有权已设定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改房(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除外);
8、职工原购公有住房时,经市房改办批准,与原售房单位在公有住房(换购房)买卖协议中有其他约定条件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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