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工资是指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加上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这里的"N"代表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1"代表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例如,如果一个员工在一家公司工作了5年,那么他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公司应支付给他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再加上他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应当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和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此外,如果员工的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那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按员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而不是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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