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
时间:2023-03-24 21:50:19 1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以实际工作单位为准,工资的发放仅仅只是证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材料,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代发工资的情形,要想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还是看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一、养老院因与员工没签合同怎么处理

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不代表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从工资发放账户、工作证件、工作视频照片等取证确认。如果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年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以向养老院主张月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缴社保,如果对方不同意补缴,可以向社保机构投诉。

二、未签劳动合同如何举证确定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的证明:工资支付证明或者是记录,职工工资分配登记簿、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工作证、服务证、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其他证明;以及用人单位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的录用登记表和报告。根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雇请临时工是否为劳动关系

雇请临时工属于劳动关系。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约束等,可以认定双方间存在劳动关系。

此外,用人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工作人员或承包人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在外招用人员,不为反对意见;

或受招用人员有充分理由相信该工作人员或承包人是代表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确实为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认定受招用人员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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