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某科技公司的16名员工在试用期内突然被辞退。为了拿到当月的工资,员工们拿出《劳动合同法》与公司领导说理,但该公司一位副总表示,这些员工是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才被辞退的。劳动者:公司突然辞退试用期员工李小姐告诉记者,10月31日,南宁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试用期间,将她所在部门的16名员工全部辞退。理由是,由于经济原因,解散整个部门。“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我们,说辞就辞?”李小姐等人很不满。同样被辞退的小陈则还被公司领导告知拿不到10月份的工资。消息传出后,其他被辞退的员工都担心自己拿不到10月份的工资。11月3日下午,小陈和被辞退的一行人一起来到公司,拿出新《劳动合同法》与一位负责人说理。小陈等人要求公司在3天内结清工资,并且退回进公司时签订的劳动协议。对于小陈等人的要求,该公司副总经理黄女士认为,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在工资问题上,要按照公司规定,在核实对方的业务量后,每月10日发放。黄女士解释说,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公司抽查核算员工的业绩需要一定的时间,没办法在3天内结算工资。用人单位:这些人工作态度不端正公司为什么要突然辞退这16名员工?黄女士有自己的说法:“他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工作态度不够端正,公司要求他们尽量去发展客户,但是他们却有很多人直接坐在电脑前,在系统的公海里挑。挑完之后还不跟客户联系,当公司月底清查的时候,有人的客户量从几个人一下子涨到100多个。经抽查,发现他们提供的号码全都打不通。”黄女士还称,由于公司业务员的流动性很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试用期内公司都没有和员工签订合同,只有在员工转正之后才签。员工在进入公司时签的只是入职手续。经过一番理论,黄女士表示,在试用期内,他们希望员工能遵守公司的规定,按时上下班,提供给公司的客户资料真实有效。如果小陈等人可以写下保证书,保证向公司提供真实的客户资料,公司可以邀请其留下继续工作。但小陈他们担心写下保证书后就拿不到工资,所以都拒绝签字。双方僵持一个多小时无法达成和解,他们均希望劳动部门介入解决。律师:试用期内也不能随意辞人南宁某律师事务所的刘凯中律师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应当是根据合同期限来确定试用期。合同期限在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1年至3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3年以上不能超过6个月。不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第二个月起双倍支付工资。刘律师说,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公司辞退员工应当提前通知,在试用期内的,提前3天通知,不是试用期的,提前一个月通知或多发一个月工资。在未签书面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未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辞退员工,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双倍标准支付补偿金。本案中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所以不能以试用期来抗辩,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或多发一个月工资。而且,单位要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也要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至于何时发放工资,一般应当在一个月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发放。如果拖欠发放,则应该加罚一定比例的补偿金。作者:刘治理林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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