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后产生的债务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上规定,分居不是离婚,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则一直为夫妻关系。但是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担
在夫妻离婚时,除共同财产的分割处理外,债务的承担也是非常重要而且争议非常大的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对于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一般将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这并不排除存在夫妻一方对外举债,既不是夫妻合意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的举债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2、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3、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但债权人能证明系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二、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则分居期间一方所产生的债务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如果这笔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所消耗了,则认定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双方是因为工作等非感情原因分居的,则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另一方能够证明该笔债务确实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三、如何认定夫妻分居后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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