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后产生的债务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上规定,分居不是离婚,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则一直为夫妻关系。但是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分居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分居两地一方债务是否是共同的,需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属于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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