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月最低工资17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4元。广东省在2018年将全省的工资分为四类,东莞属于第二类工资,从2018年到2021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发生变化,因此2021年的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2018年一样,都是月最低工资17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4元。
淄博最低工资标准2021
2021年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三个标准:第一个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第二个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第三个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7元/小时14.7元。临淄区、淄川区、张店区执行第一个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周村区、博山区和恒台县执行第二个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高青县和沂源县执行第三个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7元/小时14.7元。
《最低工资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全文5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