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强迫员工加班,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因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能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能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公司强制加班如何处理
1、用人单位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工作;
2、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如果超过劳动法规定,可以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或者辞职,再或者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三种方法有利有弊,请你考虑好,妥善解决。
4、若产生拖欠工资纠纷,建议咨询律师。
不管用工单位给不给加班费,每个月只能加班36小时超过36小时就是违法的,没和公司签合同不要紧,保留好与公司有关的东西当证据,比如工服什么的,在找单位同事给你作证,公司肯定得赔给你加班费的,证据是关键,加了几天班这些最好都要有证据,否则加了在多的班,没有证据这要是仲裁起来也是个问题,多搜集证据,问问同事是否愿意给你作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规定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全文7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