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与过户不是一回事。不动产登记是指经不动产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经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一般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电子登记证明的用途
不动产电子登记证明又称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管理行为。而不动产电子登记证明是一种纸质证明。
二、单位房可以过户能买吗
可以。但是有的城市规定,单位房有一些福利性质,要五年(或是更多)以后才可以买卖过户。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三、商业用房产权是否归属开发商
房屋作为不动产,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产权是归谁所有,要看商业用房登记在谁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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