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逾期交付问题的法律诉讼时效为三年,这是从买卖双方达成的交房日期起开始计算的。在此期间,购房者应积极主张自身权益,敦促卖方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倘若在卖方收到催告函后的三个月内仍未按照承诺进行交房,买方有权据此解除本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