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可以拒绝录用被隔离过的人。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其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现代职场中,“妇女能顶半边天”这句话可谓得到充分体现,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而不应该让其在承担生育重任之时还要冒着丢掉工作的风险。
用人单位如果随意解除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让其付出双倍离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以惩治这一违法行为。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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