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遗赠的房产离婚后的分割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房产遗赠的条件
房产遗赠的条件包括:
1.遗赠人已经死亡。按照《民法典》规定,遗赠从被遗赠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2.受遗赠人已经履行了遗赠所附有的义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3.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4.保留了必要遗产份额。《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已经办理接受遗赠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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