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分割的情况有:
1、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还款的,一般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对另一方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
2、婚前个人贷款买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3、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加名的,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否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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