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协议上离职要提前一个月,符合法律规定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可以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以便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对于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雇员来说,就需提前至少三十天,并以书面形式传达给用人单位。
因此,若学生实习协议中明确了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进行通知的要求,那么这一条规定无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未能如约支付劳动者所有薪资,那么受到侵害的劳动者有权通过与相关部门协商、寻求专业劳动法律机构的协助等方式来切实保护自身应得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消防员五年不能离职吗
根据相关规定,在其处于最短服务期限之内的任何五年内,消防员都无法提前终止合同,而须向其所在的机构政治机关提交明确的书面申请。
在此过程中,政治机关有责任在最长为三个月的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审核。
在审批阶段,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未经许可就擅自离开岗位。
值得强调的是,若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任职未满五年,则将被禁止辞职。
已辞职或被辞退的消防员须从批准日期的次月开始停止领取薪资,并将不再纳入政府安置计划的范畴之中,亦不会收到消防员退出或安置的相应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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