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它被定义为在每项工程正式启动前,必须由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发布通知,并严格监督与此同时,建设单位须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足额存入银行专门账户,作为专项资金用以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该款项将受到当地政府各级项目审批权限的层层监管,且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擅自挪用。通常情况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会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缴纳,当相关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时,这些保证金便可用于支付农民工应得的薪资。因此,缴纳此类保证金的具体流程通常是先前往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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