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任后,除了个别情况外,通常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懂法律,生活非常困难,所以法律会尽量保护他们的权益,比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那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呢?什么可以撤销?一起来看看:首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概念,是指建设项目审批管理部门在工程开工前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存入银行账户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按照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监管,实行专户存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二、四种情况下挪用,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保证金,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提取:
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筑施工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法分包建筑工程的,造成用人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逃避或者死亡的,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
其他被认为是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地公示建设工程竣工日期和工资结算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如无违约,银行将一次性将押金本息退还付款人
全文4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