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能经营。清算期间,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事,但在清算期间,管理人或者债权人会议决定,会议决定继续营业的,可以继续进行经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的程序后,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且在清算期间,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
一、公司破产清算与解散清算的区别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二、公司怎么解散倒闭
1、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企业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通知、公告债权人;
③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④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⑤清理债权、债务;
⑥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⑦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企业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企业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企业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企业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6、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7、企业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8、企业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三、被吊销的公司可以作为被告吗
可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2000年1月29日法经[2000]24号函)的规定,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2、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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