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您能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不想续签劳动合同的,不得就续签合同要求赔偿或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除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职工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职工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5)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没有报酬
相关知识:
经济报酬的金额应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工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由于劳动合同到期而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始期限为:自1月1日起在公司工作的年数,2008年
以《劳动合同法》第97条为依据:本法施行之日存在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的,按照本法第46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期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用人单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以当时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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