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银川2月28日消息(记者许*霞)记者从27日下午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89次常务会上了解到,宁夏今年4月1日起将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24.9%,这已是自1995年2月自治区首次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后,宁夏第八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最低工资调整具体标准为:全日制职工月工资一类区由710元调整为900元,增长幅度26.7%;二类区由660元调整为820元,增长幅度24.2%;三类区由605元调整为750元,增长幅度23.9%。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24.9%;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每小时标准工资一类区由7.6元调整为9元,增长幅度18.4%;二类区由7.2元调整为8.5元,增长幅度18%;三类区由6.8元调整为8元,增长幅度17.6%。全区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标准工资平均增幅18%。
据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标准调整前,宁夏最低工资标准排在全国倒数第1位,调整后将升至全国第12位、西北五省区第2位。目前,全国共有5个省市发布了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目的在于进一步缩小职工工资收入差距,较好地体现公正公平分配原则,有效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收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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