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精神病人的责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的职责时,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变更监护人。
若是正常变更,则遵循法律规定。以下是法律规定的人员顺位: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一、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1、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XX无民事行为能力。
2、去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做鉴定(对了解情况的家属进行询问,对被鉴定人进行询问,对相关病历进行审查等)。
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是属于司法鉴定中法医精神病鉴定中的一项。法医精神病鉴定是一个法律程序,因此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鉴定程序、实施过程以及鉴定意见书格式,都有严格的要求。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是根据医学标准和法学标准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与医院的精神病评估是不同的,评定的标准、方法不同,法律效力也不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具有法律效力,精神病评估(医院进行评估)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监护人的设立方式都有哪些
1、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和被监护人都是由法律所规定的监护称为法定监护,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2、委托监护人:委托监护是指通过委托监护合同而设立的监护。
3、指定监护人: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
4、遗嘱监护: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用遗嘱为其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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