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间因患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间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招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想要离职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据以下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下列问题:
1.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
2.注意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的决定是什么时候做出的,如果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
三、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真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劳动者下班以前通知劳动者,过了这个时间,应认为劳动者已经试用合格,转正为正式员工。
全文5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